关于2021年大创项目结题部分事项调整的通知
2021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按照集团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就项目结题部分事项作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材料提交及报销
1.原《关于提交2021年校、省、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中各时间节点不变。
2.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材料的同时可将该项目经费报销票据按照相关要求粘贴好,一并报送学院联络员处。
3.公司初审结束后,将符合结题要求项目的结题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创业教育学院(2011063@hlju.edu.cn)
4.各学院于5月25日——6月7日之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符合结题要求项目的报销票据提交到创业教育学院。因疫情期间弹性办公,提交报销结题票据时请学院联络员老师提前与学校联络员(创业教育学院李沫老师)联系;
5.项目经费报销以毕业生的项目优先,本学期未完成报销的项目将于下学期9月开学后继续报销。以论文作为结题成果的项目,结题时可用录稿通知,于见刊后再进行项目经费报销。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
1.集团认定项目指导教师相应的工作量,工作量计入教学科研工作量中。指导国家级项目按照20个工作量、省级项目15个工作量、校级项目10个工作量核算,校级指导项目不计算工作量。
2.通过公司初审项目的指导教师组内之间协商分配工作量,填写《2021年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交指导工作佐证材料(至少3张图片,粘贴在表格内)。
3.统计表(电子版)与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
4.项目所属学院需对统计表进行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统计表(电子版)与项目材料(电子版)于5月27日前一并提交至创业教育学院。
5.学校评审后对符合结题标准的项目的指导教师工作量进行审核,并与期末统一报送教务处。未能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工作量将在项目整改并结题后延期发放。
附:2021年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1日